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2018年3月14日   点击人次: 588    作者:招就处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和湘南学院《关于印发〈湘南学院“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发〔2018〕8号文件精神,为帮助我院毕业生继续提升学历,继续深造,我院今年继续与湘南学院签订了“专升本”协议,从三年制普通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湘南学院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专升本”工作方案,研究“专升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李梓楠

副组长:万四平 罗  旭

成  员:李其平 肖健平 蒋学翔 刘最跃 唐亚琴 徐伟生  周寿民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办公室主任由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处长兼任,院办公室、招就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法律系、执行系、司法系、管理系、基础课部、计财处、警体部、学生处、后勤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学院“专升本”工作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按照湘南学院要求,选拔范围为我院三年制普通专科除“电子政务”专业以外的11个专业应届毕业生,这11个专业分别对口湘南学院的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工作4个本科专业(详情见下表)。

2018年 “专升本”的专业对口目录及推荐人数表

序号

原专科专业名称

接收本科专业名称

2018届毕业生人数

(人)

前20%中的推荐人数

(人)

1

法律事务

法学

211

43

2

法律文秘

法学

33

7

3

司法鉴定技术

法学

90

18

4

司法警务

法学

167

34

5

刑事侦查技术

法学

305

61

6

刑事执行

法学

179

36

7

经济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148

30

8

社区管理与服务

社会工作

44

9

9

社区矫正

社会工作

71

15

10

涉毒人员矫治

社会工作

19

4

11

司法信息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5

17

合计



1352

274

 

(二)选拔条件

推荐参加 “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4、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5、非英语专业(艺体类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当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三、选拔程序

(一)建立合作关系

我院已与湘南学院在2月底前签订了今年的合作协议。按教育厅要求,我院一个专科专业仅限对应一个相应本科专业。我院专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实际开设课程等通过了湘南学院审核,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对口“专升本”本科专业。3月10日前由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sb.hnadl.cn/t)完成专业对应工作。

 (二)组织学生报名

1、报名宣传与组织

“专升本”工作既是为学生提供继续深造的平台,顺利升本的学生也是纳入已就业人数的计算范畴,请相关部门和各系高度重视,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在3月12日前发布工作通知,并在校园网、微信平台对外宣传,各系要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将通知精神及时告知所有2018届毕业生,做到人人知晓,动员达到报考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获取推荐资格的学生务必参加选拔考试,尽量避免浪费录取指标。组织宣传报名工作主要由各系负责。

按教育厅规定,今年专升本报名考试,均不收费,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违规向“专升本”学生收费。

2、审核、推荐与公示

我院“专升本”推荐工作全面实行“阳光选拔”,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注重选拔德才兼备的学生升本深造。

教务处要对2018届各专业毕业生各科平均成绩(各科成绩为该课程初次考试成绩)进行严格审核和排名,按“专升本”推荐条件和选拔比例要求,确定成绩前20%的人员名单。不得推荐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专升本”的考试。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符合“专升本”条件的学生于3月15日至3月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报名。推荐名单在专升本报名网站于4月1日前确认,4月10日前完成公示(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并向湘南学院提交2018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4月20日前湘南学院将审核确认参加 “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学生可参加湘南学院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

准考证的制作和分发工作按湘南学院要求再作安排。

3、责任追究

 “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每个具体步骤出现问题或异议必须及时上报学院协调处理,学院无法处理的将报湖南省教育厅协调处理,因工作差错或延误处置引发遗留问题的,由责任方全权承担责任。对违规操作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三)组织选拔考试

1、考试时间及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登分、统分等工作由湘南学院统一组织实施。选拔考试于5月期间在湘南学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考试科目由湘南学院根据人才培养要求确定,共计3门,其中专业课1门和专业基础课2门。每门100分,共300分。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报名时公布考试科目和考试参考用书。考试期间,我院将派专人到相关考试地点审核本校参加选拔考试的学生身份,并选派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参与交叉监考。

(四)录取

1、湘南学院根据选拔考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录取学生。湘南学院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各本科接受专业实际参考人数的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

2、预录取名单在湘南学院和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校内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两个学校的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预录取名单。

3、湘南学院于6月15日前对已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其专科阶段的档案由我院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按有关规定整理后,统一移交湘南学院。“专升本”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湘南学院报到注册学籍。

五、应征入伍退役学生 “专升本”

应征入伍退役学生的“专升本”工作严格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8〕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8年3月12日